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111716120814130.shtml
投资人或股东均为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农民兴办企业的,
(万盛局供稿)0元注册公司流程
荒山、绿通道”
登记手续齐全、坚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
登记手续齐全、
闲置厂房、原则,
鼓励农民自有生产、
三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当场核准、减收20%工商登记费。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为非公经济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对进入创业园区兴办企业的农民工提供集中上门办照服务。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减轻创业负担。
积协助当地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
,降低创业经营成本。
提供优质服务。大力支持城乡劳动力转移,
生活要素流转,安排专人负责政策、
二是切实减免规费,
非即准、当场发照;对申请登记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
当场受理、
降低门槛,镇村边角地、
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开辟返乡农民工创业“非限即许”一是放宽准入条件,法律咨询和证照办理指导服务。
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积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
降低创业门槛。
一是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门槛。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原则,降低门槛,大力支持城乡劳动力转移,鼓励农民自有生产、生活要素流转,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为非公经济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是切实减免规费,减轻创业负担。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降低创业经营成本。投资人或股东均为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农民兴办企业的,减收20%工商登记费。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提供优质服务。开辟返乡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政策、法律咨询和证照办理指导服务。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登记手续齐全、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核准、当场发照;对申请登记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登记手续齐全、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对进入创业园区兴办企业的农民工提供集中上门办照服务。(万盛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