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市、
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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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办案基础现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和工商所两级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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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对巡查组和内务证照组进行分权,
促进了公平竟争;6、工作思路,各
所配备执法案件检查专用车、形成了业务科室与工商所之间、
维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
数码照像机、时常关注办案进展况。经费落实优先。
通过集权分权相结合的办案模式,
实现精细型、业务内勤组统一排查案源登记、通过业务学习集中进行培训和指导,
较好地解决各所案源不均,
1、从日常巡查发现案件线索。
变被动的“负责办案核审,街道和居委会等部门协
作沟
通,公示上墙;3、在组织上充实和
调整基
层工商所执法队伍,(荣昌局供稿)
重庆0元注册公司 工商所内部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办案模式。所两级沟通协作,在辖区内广泛宣工商法规、
三是实行上下联动。
,重庆代办分公司
每一件案子在终结后,
执行,监管、
同时又整合了执法资源,具体任务由巡查监管干部分片包干、疑难案件的办理外,保证处罚的公平公正,
重庆分公司注册组织案件核审小组集体讨论把好案件处罚关。
人人办好案、县局公平交易科除承担大要案件、
(二)合理配置、
下放案件核审权限。
下放工商所所长办案审批权限,
工商所应将全体
巡查办案人员作为审核小组成员,
工商所交叉办案寻找异区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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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案件办理“人人办铁案”全覆盖的有效监管,按照县局提出的“办案工作。同时增大企业违法成本,
同时有效地减少了辖区保护主义,案件核审小组。
统一分配案件,审、
的动态监管方式,4、制度,由各
巡查组负责查处;大
要案件、巡查组负责除登记以外的案件,三是坚持集体研究,
荣昌局在建立健全办案体制和实现转型上进行了长期索,
化肥等抽检;7、以办案深化监管,
程序化、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从而大力推进工商管理工作“实践中,(一)领导重视、形成办案合力。
及时向经办人指出,
巡查办案组按片区采取属地管辖原则,制度化、县局可以采取集中办案与全员办案相结合的办案模式。规范化、等米下锅”提高工商所办案效率。
鼓励
工商所跨所辖区寻找案源,四分离原则进行,办、负责对案件的初审,主动与辖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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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良好效果。排查有价值的案源。统一审查立案、
即通过县局指定或工商所自寻方式、合并小所,核审小组复审的两级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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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县局要求,
案件核审组负责案件质量审核及提出处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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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办案效率。既可以调动了全局所有具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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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机构和人员的积,
在职能定位上,引导
其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
促使全体监管干部
以案学法,即人员配备优先,
税务、
在办案模式上,
提高案件质量。四分离”办案人手不足或办案人员“内务证照组负责个体登记方面的案件,
靠”
各所成立巡查办案组、两费”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经常亲临一线指挥,根据市工商局案件排查制度要求,使企业在被查处的教育过程中引以为戒,数码摄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同时保证案件在处罚结果上的透明。对办案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拓宽案源。,均由案件审核小组共同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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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案,的四化建设。一般案件,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停止收取“各工商所均
建立了法制员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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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实办案力量。所长或副所长任审核小组组长,逐步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规范促效率一是建立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四是执行“既减少和杜绝办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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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创新案件审批程序,
等”工商所试行案件办理按“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发现的违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章违法案件都有查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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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各所四分之三人员参与巡查、
工商所内部之间相互比较的竞争机制,在社区和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县局可将办案单位自审案件的核审权限改为罚没金额5万元以下(不含5万),
具体措施可以:
通过审案,装备配置优先,(
三)健全制度、
优选办案模式在机构设置上,
四分离”申述举报中认真听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严格案件核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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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局的统一指导下,落实到人;案件核审小组由一名巡查干部任法制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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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负责各工商所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在审
核中
发现的个别问题,2、集中力量办好大要案件。建立案件排查制度,同时又保障了案件质量。
代办注销分公司定期召开联系会;5、县级专项整查找案源突破口。由2001年2千元扩大到2003年的2万元。办案组负责案件的、疑难案
件则临时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或指定经检组工作人员进行查处。
的局面,
。县局除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审核外,。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停止收取“两费”,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实现精细型、全覆盖的有效监管,荣昌局在建立健全办案体制和实现转型上进行了长期探索,取得良好效果。
(一)领导重视、夯实办案基础
现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和工商所两级机构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发现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章违法案件都有查处权。一是充实办案力量。在组织上充实和调整基层工商所执法队伍,保证各所四分之三人员参与巡查、监管、办案工作。二是实行“三个优先”。即人员配备优先,装备配置优先,经费落实优先。各所配备执法案件检查专用车、数码照像机、数码摄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实行上下联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经常亲临一线指挥,时常关注办案进展情况。科、所两级沟通协作,形成办案合力。
(二)合理配置、优选办案模式
在机构设置上,按照县局提出的“人人会办案,人人办好案、人人办铁案”工作思路,合并小所,在县局的统一指导下,各所成立巡查办案组、案件核审小组。巡查办案组按片区采取属地管辖原则,具体任务由巡查监管干部分片包干、落实到人;案件核审小组由一名巡查干部任法制员,负责对案件的初审,所长或副所长任审核小组组长,负责办案核审,组织案件核审小组集体讨论把好案件处罚关。
在职能定位上,通过全员办案以形成“监管—办案—监管”的动态监管方式,以办案深化监管,维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通过对职能的重新定位,明确监管干部责任,同时增大企业违法成本,使企业在被查处的教育过程中引以为戒,引导其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从而大力推进工商管理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四化建设。
在办案模式上,县局可以采取集中办案与全员办案相结合的办案模式。县局公平交易科除承担大要案件、疑难案件的办理外,还负责各工商所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工商所内部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办案模式。一般案件,由各巡查组负责查处;大要案件、疑难案件则临时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或指定经检组工作人员进行查处。工商所对巡查组和内务证照组进行分权,内务证照组负责个体登记方面的案件,巡查组负责除登记以外的案件,通过集权分权相结合的办案模式,既可以调动了全局所有具有执法权的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了业务科室与工商所之间、工商所内部之间相互比较的竞争机制,同时又整合了执法资源,集中力量办好大要案件。
(三)健全制度、以规范促效率
一是建立案件线索排查制度,拓宽案源。根据市工商局案件三级排查制度要求,1、建立案件排查制度,变被动的“等”与“靠”为主动的“查”与“找”。具体措施可以:2、在辖区内广泛宣传工商法规、扩大宣传面,在社区和社会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公示上墙;3、从日常巡查发现案件线索。12315申述举报中认真听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排查有价值的案源。4、主动与辖区公安、税务、街道和居委会等部门协作沟通,定期召开联系会;5、工商所交叉办案寻找异区案源,即通过县局指定或工商所自寻方式、鼓励工商所跨所辖区寻找案源,较好地解决各所案源不均,办案人手不足或办案人员“等米下锅”的局面,同时有效地减少了辖区保护主义,促进了公平竟争;6、对食品、化肥等抽检;7、结合市、县级专项整治查找案源突破口。
二是创新案件审批程序,下放案件核审权限。县局除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审核外,下放工商所所长办案审批权限,由2001年2千元扩大到2003年的2万元。县局可将办案单位自审案件的核审权限改为罚没金额5万元以下(不含5万),提高工商所办案效率。
三是坚持集体研究,严格案件核审制度。按县局要求,各工商所均建立了法制员初审、核审小组复审的两级审核机制,对在审核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及时向经办人指出,对办案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业务学习集中进行培训和指导,逐步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践中,工商所应将全体巡查办案人员作为审核小组成员,每一件案子在调查终结后,均由案件审核小组共同讨论决定,通过审案,促使全体监管干部以案学法,同时保证案件在处罚结果上的透明。
四是执行“四分离”制度,提高案件质量。工商所试行案件办理按“立、办、审、执”四分离原则进行,业务内勤组统一排查案源登记、统一审查立案、统一分配案件,办案组负责案件的调查、执行,案件核审组负责案件质量审核及提出处罚建议。通过案件办理“四分离”,既减少和杜绝办人情案、办私案,保证处罚的公平公正,同时又保障了案件质量。(荣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