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优化制度,推行局领导和科所定期帮扶联系。一是加大联系和沟通力度。按照局领导和科所每人(单位)定点联系2户企业的要求,经常深入非公有制企业,了解企业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帮助解决非公有制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上与企业形成互动关系,为企业发展清除市场障碍,创造良好环境,改进服务方式,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提供职能支持。二是强化帮助和扶持力度。通过恳谈会等各种有效形式收集企业对本局非公有制企业联系帮扶制度的反映和意见,促使联系制度渐趋完善;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为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实施商标战略上出谋划策。三是协力排忧解难。了解企业的产品在区内外被假冒侵权的情况等,与企业共同展开打假创品牌,全方位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困难问题。
二、优化服务,宽松发展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切实降低非公经济登记门槛,严格执行《关于降低门槛、优化服务、强力助推黔江经济快速高效发展的意见》,简化办照程序,对手续齐备的,当场发照,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采取上门办照、预约办照等多种服务措施为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管。加强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引导经营者主动办理工商执照,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无照经营户,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其依法登记办照,分门别类采取“清照法”坚决打击恶意无照经营者,“剥离法”将大中型商场内实为租赁柜台个体经营者从商场剥离出来单独登记,“优惠法”对背街小巷经营规模极小的坐摊或走摊游摊及小食品摊可免费办照,“规范法”对确实办照有困难的部分经营者如一年经营期三个月以下的、赶转转场的、转村走户者实行备案登记,多管齐下,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问题。三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简化办照程序。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从企业名称、出资、经营范围、经营住所等方面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做大盘强,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向民营资本全面开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发展农业、水利、交通、能源、体育、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中介、市政环保和社会公益项目,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公共信息网络等领域。四是落实优惠政策,强化重点帮扶。为下岗失业人员、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应届大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民、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办照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落实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办照者从严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上门年检或免审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今年共有8户非公有制企业享受了年检免审待遇。五是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要求,推行导向服务、主动服务、优先服务、即时服务、延时服务、定点服务、网上服务、绿色通道等,新出台了促进对外开放工作的“十二项”承诺,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优化竞争秩序,全面有效监管执法。一是加大维权力度,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性竞争环境。二是深入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环境,特别是在食品安全、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商标依法保护、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以及打击走私贩私等10余个方面加大整治力度。三是完善新的执法办案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宽松环境。按照《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强调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地强调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严格遵循重教育轻处罚原则,区分不同案件性质、不同违法主体而采取不同执法措施;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在行政执法办案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精神,切实转变“只讲执法、不讲感情”的思想,避免简单理解严格执法;对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发现凡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高危行业案件必须坚持重教育轻处罚原则,全面推行了首次违法不予处罚的执法办案工作制度,通过必要的警示、劝诫或责令改正等措施,给予违法当事人一个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并尽可能地提供必要帮助;对首违者根据其具体的违法性质、违法程度、危害后果等情节,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减轻或者免予经济处罚。
至目前,2008年该区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162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2.75%,全区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8194户;新发展私营企业79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1%,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发展“快车道”。 (黔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