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坚持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上至局长,下至一般干部,任务分解到人,层层落实责任,每个工商所的所长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应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每年至少为当地做一件实事并提出两条以上建设性意见。
二是将潼南农业品牌的培育作为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有效手段。潼南作为全国无公害蔬菜优秀示范县,是重庆重要的“菜篮子”,正着力推进百万亩蔬菜、百万平方米食用菌、百万只七彩山鸡、百万头优质生猪“四百工程”。为加快潼南“商标兴县”战略的实施步伐,潼南局采取主动联系,积极培育,及时申报的方式,努力把“潼南绿”推向全市、全国,把潼南的绿色蔬菜端上全国的餐桌。2008年1月“潼南蔬菜”集体商标获准注册,在创全国驰名商标的征途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目前潼南已成功注册了“潼南蔬菜”集体商标,“罗盘山”等无公害蔬菜品牌达到49个;培育了一批种植大户,全县300亩以上蔬菜种植大户达到34户,1000亩以上种植大户达到12户。潼南菜已在重庆主城、川中、川北等40多个大中城市和150余家客商建立起销售网点,实现销售收入6.3亿元。
三是大力实施“合同帮农工程”。通过积极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农户合作建立“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现购、销平台的对接。目前,已有重庆市农科院、重庆陶然居饮食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80余家单位和农产品购销及加工企业与480余农户签订购销合同800余份,发展订单农业120万亩。在农业订单签约前,工商局组织人员提前介入,严格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格式合同条款,防止出现不平等霸王条款,确保双方尤其是农户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为强化农户的诚信践约意识,他们开展了评选“守合同、重信用农户”活动,引导农村种、养大户及涉农企业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的意见》,降低发展门槛,放宽登记条件,对申请从事农副产品经营的经纪人,及时开展免费入门引导培训;对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一定从业经历的农村经纪执业人员免费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同时实行登记注册一条龙服务,允许农村经纪人从事季节性、临时性经营活动。对农村经纪人在合同签订、政策信息咨询等方面实行全程服务。对近三年来共培育发展生猪、蔬菜、水产品等各类农村经纪人达989名。2007年,全县农村经纪人为农民销售生猪1000万头,销售水果蔬菜10亿吨,销售水产品2400万,禽蛋1200万元,进一步搞活了农产品流通,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
五是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大招商促大开放”,努力将潼南打造成为渝蓉经济“桥头堡”的战略部署,潼南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提出“一切为了潼南发展,一切围绕潼南发展,一切服务潼南发展”的理念,把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服务潼南经济社会发展上,把支持服务的重点转移到促进招商引资上,倾力为引资企业服务,确保其在潼南落地生根。该局继设立招商引资“绿色通道”,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一站式”办公制度后,日前又出台了《重庆市潼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发展招商引资的意见》,就进一步简化引资企业办事程序、放宽准入条件、强化行政服务、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新举措。同时,该局还联合县纪委和监察局共同向社会推出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七项承诺。其中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承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只要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通过了实质性内容核查的一律在“绿色通道”当场办结发照。近年来,该局作为潼南招商引资工作的窗口单位,立足服务发展,通过积极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优化环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目前已办理招商引资企业登记注册40家,注册资金达76531.11万元,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762人,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潼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