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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IT市场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高新区IT市一元注册公司场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3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31817095810979.shtml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梁平局结合实际,以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消费者权益维护岗和食品安全保障监控点建设,着力推进工商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

     一是编织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员网络。全县189个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员在工商所和村(居)委会、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学校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主要是采取多种形式向村(居)、游客、师生宣传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宣传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提高举报违法经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同时,受理消费者咨询及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二是编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网络。在全县热心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熟悉一定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办事公道的人员中选聘食品安全社会义务监督员135名,依托基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组织,建立覆盖全县各镇乡街道、村(社区)的基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主要协助工商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监管的各项措施和制度,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献计献策,第一时间向工商部门反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安全隐患信息,并对全县工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实施监督。

     三是编织维护消费者权益岗网络。在全县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企业设立消费者维权岗29个。食品安全监管网由食品企业从本企业熟悉食品质量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中确定,主要负责督促建立和落实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执行质量承诺、质量自检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以及食品备案等制度,逐步实现食品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是编织食品安全监控点网络。以基层工商所为主要执行单位,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的重点区域,确定重点食品经营企业,主要包括大型食品商场、食品连锁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食品专业市场(粮油、豆腐)等,作为食品安全监管联系点,对其开展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食品质量承诺、协议准入、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质量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先行赔付等制度情况,促进食品经营者提高自律能力,更好地对消费者负责。目前,全县已经设立了46食品安全监控点。(梁平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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