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巫溪县一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给工商部门严格高危行业监管又一次钟响警钟,云阳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辖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辖区内有煤矿的工商所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
二是加大经费保障。不仅县局在核定工商所支出预算时,对辖区内有煤矿的工商所予以考虑,而且对涉及工商所在交通、经费、通讯设施等方面也重点倾斜。
三是建立煤矿专管员制度。每一个辖区内有煤矿的工商所确定一名煤矿安全监管专管员,明确专管员工作职责,要求其每月至少两次深入煤矿。
四是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由于煤矿整合,全县许多煤矿《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对凡是没有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一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并同时将《责令改正通知书》抄送所在地人民政府、县国土房管局、煤炭工业局等相关部门,形成部门联合优势。
(云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