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推进“四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监督,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永川局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方式入手,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在全局推行行政执法季评查制度,组织开展登记行为质量、案件质量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质量考核工作,促进执法人员做到人本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进程。
一是明确执法季评议考查方式。对工商所执法质量考核采取自查、抽查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各工商所依据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标准,每季度定期对本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查,重点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准确性、公正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季末20日至25日各工商所法制员将自查情况上报分局法制科。分局每季度组织法制、登记、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开展实地抽查,对各工商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行政收费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再次从中找出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并适时启动行政问责制,从而达到提高执法水平、杜绝行政错误、纠正执法过错、规避执法风险的目的。各工商所承办的分局名义立案处罚的案件在该承办单位办结上报法制科审核时便纳入日常考核。同时,考核12315申诉举报系统在线率,将根据抽查情况酌情扣分。
二是明确执法季评议考查内容。执法季评查重点对各工商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行政收费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围绕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每季度确定1-2项重点评查事项。在各工商所自查后,该局主要就各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存在着不规范、程序错误和不作为等情况,从执法实体到办事程序上进行评查。
三是明确执法季评议考查职责。在季评查工作中,明确了各单位执法人员、法制员和分局法制科、相关科室的职责,明确了工作标准、评查时限、质量要求。规定执法质量评议考核由法制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对确定的重点评查内容,相关单位检查核实后形成《行政执法评查意见书》,并及时下发季度评查通报或整改意见书,做到“评查一个案子、、规范日常工作警示整个糸统”。
四是明确执法季评议考查奖惩措施。通过季评查等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年终综合评议,对取得良好社会效应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执法错误以及带来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永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