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执行中宣部、公安部等13部门《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向全国工商系统发出通知,就继续深入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有关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通知指出,深入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是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整治网上低俗之风,净化网络环境,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法整治网站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是这次专向行动确定的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工商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进行清理整治,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进一步加强网上广告监管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对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对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维护网上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一是深入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广告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网上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落实整治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到位。二是继续落实工商广字[2007]266号文件精神,搞好与专项行动的衔接。工商系统先期部署和正在进行的治理整顿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工作,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广告监管联合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再接再厉,把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工作继续推向深入。充分认识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整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网上监测和巡查,狠抓案件的查处,继续把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类产品以及性仿真器械等广告作为整治的重点,毫不放松地深入做好治理整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通知强调,要大力推进网上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抓住这次专项行动提供的契机,按照总局党组提出的“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大力推进网上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并以此为突破,促进网上广告监管工作跃上新台阶。省及省会城市工商局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网上广告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形成网上广告监测、监管等基本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快建立网上广告监管体系,全面提高网上广告监管水平。(广告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