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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宣活动 江北局0元注册公司流程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宣活动
发布时间:2008年5月4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5414401611571.shtml

     为迎接国家工商总局对个体分类监管数据质量及跨区联网应用检查验收,大足县工商局在对部分工商所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质量及联网应用工作检查验收标准,于近日制定了《个体信用分类监管数据质量清理工作规范》,从9个方面对该项工作进行规范完善。

     一是关于经济户口与纸质档案一致的要求。存活个体(含待处理、停业)清理时,必须以纸质档案为依据,对所有经济户口数据进行全面核对检查。对未录入进行补录,与纸质档案不相符的,必须妥善调整、修改。内容错误严重的,调整、修改后还应收回执照重新发放。对个别确实属填写错误的,可直接修改纸质档案。做到经济户口中所有数据项完整并与纸质档案内容(最新)一一对应,保持一致。检查验收中“随机抽查”个体工商户要检查的数据项一致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在这次清理中,验照表内容只对应验照情况模块内数据。

     二是关于登记资料缺失的问题。存活个体(含待处理、停业)档案中凡属登记要件的资料必须齐全。对登记资料缺失的,要通过验照、巡查、变更登记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积极催收补齐、完善档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纸质档案和经济户口的一一对应。

     三是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核表要求。个体工商登记是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登记资料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许可内容体现在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核表中。从市局规定个体登记走流程起,审核表应为打印件,且必须签上核准人员的名字,对因采用老式申请书无审核表的,补打审核表归档。许多工商所从节约行政成本出发,审核表为手写的,只要内容填写完整,也认可。人员调走的,可以直接用原人员名字补签,签字时间应与经济户口一致。有的所核准人员签字处是盖的印章,应补签核准人员名字。

     四是关于《准予登记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问题。《准予登记通知书》是登记的一种重要法律文书,《准予登记通知书》缺失属登记质量范畴。由于数量较大,《准予登记通知书》暂不要求完善。免于工商登记备案档案包括《备案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个体经营者免于工商登记备案通知书》。对《个体经营者免于工商登记备案通知书》缺失的也暂不要求补齐。

     五是关于行业代码划分问题。行业代码划分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也是数据质量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逐户对行业代码进行认真清理、补录,保证行业代码划分准确。注册登记科对部分疑难的或者容易划分错误的行业代码,编写《疑难行业代码划分标准》,统一这些行业代码的录入。

     六是关于数据逻辑错误问题。成立日期大于核准日期,经营期限起不等于成立日期,注册号、字号名称重复,注册号位数错误,身份证件号码位数错误等数据逻辑错误,将来均可通过《信用分类监管数据检查考评系统》反映,有针对性进行修改。数据逻辑错误检查的(注)吊销个体是从2002年1月1日后(注)吊销的个体。现存在较突出的经营期限起不等于成立日期逻辑错误问题,由于补录必须查阅纸质档案,在这次数据质量清理中应注意检查。成立日期是个体户申请开业的核准日期,经营期限的起始日期为成立日期,核准日期为作出准予登记的日期(不含注销),即纸质档案中核准人员的签字日期。以上三个日期,不能有逻辑错误,经济户口应与审核表一致。

     七是关于注(吊)销个体工商户数据质量清理。注销个体工商户检查2005年1月1日后注销的个体工商户注册号、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注销原因、注销日期5项。吊销个体工商户检查2005年1月1日后吊销的个体工商户注册号、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号、吊销机关、吊销原因(违法行为种类)、吊销日期8项。以上项目经济户口应与纸质档案一致。吊销机关、吊销原因(违法行为种类)、吊销日期三项内容在不良信用模块中。

     八是关于个体工商户内部注销。凡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办理延期手续的,由片区管理人员填写注销表,注明情况并签署“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建议注销”意见报所长审批。存在的问题是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进行内部注销的,必须对经济户口和纸质档案进行修改。

     九是关于档案管理的要求。存活(不含停业、待处理)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停业、待处理、注(吊)销、临时执照、免于工商登记档案每20户一档,档案目录应有经营者姓名和注册号或备案号。存活(不含停业、待处理)个体工商户档案按档案编号顺序排列,档案编号为执照新号后9位,执照旧号后7位(不含个人或家庭经营编码)。每20户一档要编档案袋顺序号,并在经济户口中标注。( 大足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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