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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商局长座谈会精 万盛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重庆0元注册公司工商局长座谈会精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8116144312784.shtml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领导小组。

    二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对新申请开办涉及煤矿及非煤矿产资源开采的企业,必须提交有效的前置许可证等资料,且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方予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在每年的年检验照工作中,对煤矿及非煤矿山进行再把关。必须提交有效的前置许可证等年检验照资料,方予通过年检验照。

    三是强化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将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市工商局制订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实片区巡查责任制,实行监管责任到人。同时,将煤矿及非煤矿山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高密度、近距离巡查监管。在巡查监管工作中,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前置许可审批到期、失效的,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限期补办相关许可审批,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确保煤矿及非煤矿山的证照齐全、合法有效。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结合市工商局统一部署的开展煤矿等高危行业清理整治工作及清理整治无照经营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摸底调查、交叉检查、拉网式排查等多种形式对矿产资源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同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县国土资源房管局、安监局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做好整合煤矿的登记服务工作;对属于关闭的煤矿及非煤矿矿山,依法做好注销、变更及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截止2008年7月20日,该局登记注册的各类矿产资源市场主体(企业和个体)计124户(含矸石砖21户),其中煤矿30户,非煤矿山94户(含矸石砖21户)。通过整顿规范,查处非法经营案件37件,处罚款18余万元;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3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15户,办理变更登记11户、注销登记30户。在2007年度企业年检中,有9户企业因前置审批手续不齐全或有效期失效,未能通过年检。(大足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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