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商实际,扎实推进具有工商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过几年的实践,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和作风建设等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些工作正在向纵深发展。
惩防体系实施纲要颁布后,全市工商系统从市局到各区县局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实施办法和工作要点,成立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工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贯彻落实工作。
一、突出工商特点抓构建。市局党组在认真分析工商系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要求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要突出工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特点,提出“三个着力”:着力加强思想教育,促进牢固树立“为民执法、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的执法理念;着力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强化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努力推进具有工商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执法指导思想上,坚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廉洁执法”,解决好“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在监督对象上,首先是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同时,具有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和人员也要作为监督的重点。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上,主要突出三个方面:在行政执法方面,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作为重点;在队伍管理方面,把干部选拔任用、重要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程项目包括信息工程的建设作为重点;在工作方法上,立足市局机关,着眼全系统,注重分类指导。
二、联系工商实际抓教育。市局和区县工商局都建立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市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把反腐倡廉教育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按此要求,市局和各区县工商局在各类干部培训中都充实了反腐倡廉教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典型案件警示片和参观反腐败展览等,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广泛开展了重庆红盾人文精神大讨论、“庆直辖10周年”职工书画摄影展览和“十佳红盾卫士”、“十佳红盾集体”评比,以及篮球、乒乓球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全面推进了“三个一”工程(一本书:《重庆红盾人文精神教育读本》,一张碟:《重庆红盾人文精神宣教光碟》,一支歌:《重庆红盾之歌》),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的同时,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市局在全系统建立了4个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各区县工商局开展了责任促廉、节日送廉、家庭助廉、专题倡廉、读书思廉、组织唱廉、参与崇廉、重点警廉、制度保廉、特色兴廉等具有工商特点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开县等工商局被当地纪委确定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或教育基地。
三、针对权力运行抓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工作,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方面的制度建设。各区县工商局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把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地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规范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更加公开、便捷、透明。市局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市局先后出台了《执法监督办法》、《行政赔偿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办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委员会会议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规则(试行)》、《区县局和直属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全系统财务管理体制调整的具体意见》和《示范工商所建设标准和规范》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政令畅通。此外,市局和大多数区县工商局都建立完善了资金特别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和物资装备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四、围绕改革发展抓创新。坚持以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与发展之中。近年来,市局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不仅推进了工商行政管理,同时也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先后建立了市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市局会议制度、专家咨询团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尤其是政务公开、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等制度,收到良好效果。为加强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建设,与市局处长集中向市局党组述职述廉、区县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科所长集中向区县局党组述职述廉制度相配套,推行了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至目前,全市已有86个工商所138名工商所正副所长向辖区内地方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了述职述廉,通过现场民主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平均达98.8%。这一监督领域、监督方式的创新和探索,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肯定和欢迎。积极推行督促检查制度,2006年以来,年年抽调区县局德高望重的老领导组成督导检查组,代表市局深入各区县局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区县党委政府和区县纪委、纠风办等方式,收集、了解监管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市局党组决策提供依据。2007年,市局成立了廉政效能建设办公室,与监察室合署办公,落实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市工商系统廉政效能工作。2006年,市局引入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制定下发了《服务质量电子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如今,在市局机关和主城、万州、江津等11个区县局的注册登记大厅建立了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市局监察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