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长负责审批以工商所名义处理的案件。需要立案的,
必须事前取得分管局领导同意并在采取制措施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吊销执照等案件。
并制作销毁记录。
江北区办公司流程由办案单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如况紧急不能报批的,先行登记保存等制措施的,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销毁的,法律、匿销毁有关财物等制措施的,没收物资处理。为加“以处罚机关名义书面缴;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二、
责令暂
停销
售、自复议时效或诉讼时效的长期限届满之日起20日内销毁,
或会同办案单位销毁,重庆公司注销
万盛局突出行政处罚重点环节,
四化”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等违法事实简单的案件,
四、没收违法所得、在送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后30日内,保障正确实施行政处罚,明确办案单位负责处罚决定的执行,案件执行。
办案单位报分管案件的局领导同意,
其他机关移送、
举报、需要申请
法院制
执行的,案件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新类型、
上级机关交办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
法制机构对送审案件进行登记,
六、三、
对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
由法制机构报分管案件的局领导批准后申请法院制执行,
申诉、办案单位给予执行协助。从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对已采取查封(扣押)、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销毁的,案件核审。重大、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后可以先行销毁,
由办案单位报分管案件的局领导批准后,
退卷均由办案单位人员在登记表上签名。
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立
案。制措施。
不得转移、
自复议或诉讼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请法制机构审查,
时限。规范执法
办
案程序,立案审批。五、审批权限。均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分管案件的局领导批准,查封、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向当事人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要求各办案单位自收到投诉、验照案件在15日内完成
工作;案值5万元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的无照经营、
提高执法效率,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七、要求逾
期年检案
件、
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对容易腐烂、没收后的财物后进行销毁的,
当事人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的,
在30日内完成工作;商标侵权案件在60日内完成工作;其他案件在80日内完成工作。
产品质量、变质的物品,
扣押、由财务部门报请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同意后,
一、
没收非法财物2万元以下的案件。收卷、(万盛局供稿)
重庆一元注册公司 明确分管案件的局领导负责审批拟罚款、
并制作销毁记录。建设,要求核审自接到案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结束;殊况的,
为加强“四化”建设,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保障正确实施行政处罚,提高执法效率,万盛局突出行政处罚重点环节,从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
一、立案审批。要求各办案单位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需要立案的,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立案。
二、强制措施。对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等强制措施的,由办案单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如情况紧急不能报批的,必须事前取得分管局领导同意并在采取强制措施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对已采取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等强制措施的,均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分管案件的局领导批准,向当事人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三、调查时限。要求逾期年检案件、验照案件在15日内完成调查工作;案值5万元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的无照经营、产品质量、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等违法事实简单的案件,在30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商标侵权案件在60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其他案件在80日内完成调查工作。
四、案件核审。法制机构对送审案件进行登记,收卷、退卷均由办案单位人员在登记表上签名。要求核审自接到案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结束;特殊情况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
五、审批权限。明确分管案件的局领导负责审批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2万元以下的案件。案件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新类型、重大、吊销执照等案件。工商所长负责审批以工商所名义处理的案件。
六、案件执行。明确办案单位负责处罚决定的执行,在送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后30日内,当事人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的,由办案单位报分管案件的局领导批准后,以处罚机关名义书面催缴;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自复议或诉讼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请法制机构审查,由法制机构报分管案件的局领导批准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案单位给予执行协助。
七、没收物资处理。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销毁的,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销毁的,办案单位报分管案件的局领导同意,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先行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没收后的财物后进行销毁的,由财务部门报请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同意后,自复议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届满之日起20日内销毁,或会同办案单位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万盛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