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四个统一”的重要手段,作为构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个过硬”工商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从制度、人员、经费等三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我局根据4月下旬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明确“垂直管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上级部门主管,所在地方政府负责同意指导、协调”的管理体制,迅速将拟订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出台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要求各区县局、直属局建立健全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市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定期通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落实工作人员。在市局,办公室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县局,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确定此项工作的专门人员的联系方式报市局对外统一公布。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全局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