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继续巩固在“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中取得的成效,切实建立起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潼南局继续强化措施,力求食品安全监管的常治久安。
一是重新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有关精神和要求,再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使命感。
二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对本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逐户排查,全面清理整顿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持先证后照,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三是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特别是引导、帮助那些文化程度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的农村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自律制度。对那些屡教不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坚决依法查处。
四是突出重点,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县际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或群众反应问题突出的重点食品种类,采取定期监测与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是继续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增强12315功能,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目前已在全县5个偏远乡镇(办事处),增加五个12315申诉举报点,增聘了五名消费维权联络员。同时推进12315进农村、进市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及时受理、调处食品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权益。
六是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重新调整了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潼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