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定期会商解决办法。为杜绝辖区内食品无照经营户的产生,彻底解决辖区食品经营者的证、照问题,该所对日常监管、巡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汇总,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寻求积极稳妥的解决办法,尽最大努力为食品经营户排忧解难,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二是定期抽查食品质量。对商场、超市、市场等食品经营较为集中的地方,除要求市场开办者严格履行七项自律制度、定期向工商所报送食品自检信息外,还针对不同食品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定期定量抽检制度,要求对商场、超市、市场销售的食品,每月抽检不得少于20组、40个品种、60个批次,并以现场制售食品、生鲜食品、即食食品为重点,兼顾抽检定型包装等食品,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落实。
三是定期公布抽检信息。为了让广大消费及时了解食品质量的有关信息,该所要求市场开办者必须在经营场地入口或醒目位置制作食品质量信息公示栏,由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公布对食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及时发布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介绍食品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及消费者的维权途径,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大消费者对食品质量的监督。
四是定期检查购销台帐。为了使食品购、销台帐制度能够长期有效的坚持下去,确保食品质量的追根溯源,该所实行了购销台帐定期检查制度,要求片区巡查干部每月必须对经营者的购销台帐进行检查,看是否如实记录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对记录不够完善的,责令其限期完善,对索证索票不完整的,责令其及时补充完整。
五是定期帮助特殊个体。针对辖区部分个体经营者文化水平低,无法自行建立台帐的特殊情况,该所实行了定期帮助、上门服务制度,要求经营户只须将每次进货的票据验收并收集好,然后由该所的片区干部定期上门为其记录和完善台帐,以确保食品经营者始终做到100%索证索票和100%建立购销台帐。(九龙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