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垫江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要求,逐步理顺了中介组织监管体制,加强了联合执法的力度,整顿中介市场秩序,改善中介执业环境,确保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培育与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中介服务产业。
一是统一工作指导思想,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的问题。加强全县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必须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执政为民,创建服务型政府、打造诚信垫江、破除行政和行业组织垄断为目标,按照市场化原则,巩固党政机关与各类行业协会,全面理顺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进一步对全县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清理、规范。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执法职责分工合作。依托垫江县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中介组织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中介组织资信动态情况纪录、社会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以及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严厉查处中介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巩固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的成果,为全县中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顿中介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中介活动中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会计报表、虚假评估、虚假鉴证、虚假信息等失信行为。通过有效的整治,探索形成对中介行业规范管理的日常工作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坚持工作联系制度,相互协同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明确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对各自开展的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向牵头单位通报。对领导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垫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