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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9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91116583513254.shtml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服务綦江城乡统筹发展,綦江局广泛开展合同帮农活动,采取四项措施繁荣农村经济发展,收到较好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建立机制。结合綦江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和优势特色产业,选择了一批重点涉农项目、涉农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合同帮农工作的对象。根据全县种、养殖业的特点,重点突出抓好种植业粮食(高粱、优质稻、玉米种子等)订单、蔬菜(辣椒、花椒、萝卜、生姜、英竹笋等)订单、药材(木爪、金银花等)订单、水果(布郎李、梨等)订单;养殖业(猪、奶牛、鱼等)订单工作,年初制定了涉农项目的订单计划,建立了合同帮农重点联系制度,实行由辖区联系局长和各工商所所长负责,合同管理员和管片干部具体实施的工作责任,明确了专人定点、定期走访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工作机制,使全县合同帮农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广泛推行。针对涉农合同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合同内容不详细、程序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签约率和履约率不高、违约现象突出等问题,该局开展了合同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五期,并利用集市、集会等活动宣传20余次,利用墙报、专栏宣传20余期,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广泛普及合同法律知识,推广诚信守约典型,介绍违约案例。同时,经过广泛调查,收集全县涉农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规范合同文本,对辖区内12户重点涉农企业推行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合同4380份,合同金额13821元。

     三是严格把关,全程监控。严把订单事前、事中、事后“三关”,主动介入涉农企业与农民的订单收购全过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事前加强业务指导。綦江局主动联系,派出工作人员对辖区涉农企业进行指导,协助其制定、规范、推广农产品收购订单的合同文本,保证订单合同文本内容的合法性,避免农民利益受损。事中提供鉴证服务。针对辖区部分农民合同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在涉农企业与农户签订农产品订单合同之际,主动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监督并鉴证,从法律上确保订单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使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事后监督执行服务。针对农产品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在农产品集中上市的季节,加强了对订单农业的合同回访,检查订单农业的执行情况,监督涉农企业是否按订单合同规定的承诺内容收购粮食等农产品,以确保农民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四是抓好调解,严打欺诈。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与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工作机制引入订单农业。充分发挥工商行政调解快捷、简便、高效的优势,把调解农产品合同纠纷作为发展订单农业的重要保障,完善“一会两站”工作制度,赋予合同调解职能,积极开展订单合同纠纷调解和消费维权工作。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订单农业”的顺利发展。(綦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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