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龙坡局通过积极推行“三制”,突出“三性”,大力实施亲民式办案、公开化办案和服务性办案,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树立了工商良好形象。
一是推行市场预警制,突出执法的情理性。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合情合理的原则,在辖区全面实施市场预警制。即执法人员对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由于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熟悉或疏忽,在无主观恶意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情况下,导致发生情节较轻的违法违章行为,采取送达《预警通知书》的形式,予以警示并限期整改,把违章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通知书》记载有违法当事人姓名、警示事由、警示期限、警示依据、送达时间、送达方式和送达人签字、见证人签字等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程序对经营者实施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章行为后,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文书,在初步掌握当事人违法违章事实后,再填写《市场预警通知书》,按规定送达。警示期限为5—10天,在警示期限内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再依法予以处罚。
二是推行案件处罚说理制,突出执法的公正性。案件处罚说理制是指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违章经营主体实施的行政处罚较轻,不适用听证告知程序;且当事人觉得处罚不够公正,不服处罚决定或托人说情,希望减轻处罚,甚至不予处罚而制定的一项办案制度,是对办案听证制的一项有效补充。通过充分与当事人交谈,做到让当事人和说情者清楚违法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和后果,使其心服口服,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刹住人情风,杜绝人情案,使工商执法更加公正透明,富有理性。
三是推行案件回访制,突出执法的细致性。案件回访制是指针对工作人员在办案中重办案、轻教育,重处罚、轻规范,造成违规企业法律意识得不到增强,经营行为得不到规范,处罚后易出现反弹现象的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集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于一体的制度。案件办理终结后,由案件主办人定期不定期对违规企业进行回访和复查,防止企业重复违规,以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效,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在具体回访中,本着“区分对象、分类管理、有情操作”的原则,根据企业违规性质和程序,采取全程访、跟踪访、定期访和抽查访的方式,具体检查违规企业的整改情况、有无重复违规的客观倾向、有无再次违规的经营行为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等内容。对有严重违规行为,且属主观故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社会危害的企业,实行全程回访;对有多次违规经营记录,客观上有重复违规的条件和倾向,需加强监管的企业,实行跟踪回访;对违规情节较轻,没有造成社会影响和社会危害的企业,实行定期回访;对偶尔有违规经营行为,且违规情节较轻微,被责令改正或从轻处罚的企业,实行抽查回访,以此巩固执法效果。(九龙坡局供稿)